關于舉辦紹興市首屆職工運動會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2-21 11:21:17 來源:
各區、縣(市)總工會,市產業工會(工會聯合會),市直部門(系統)工委(工會),省直協管單位工會: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迎接第19屆亞運會的勝利舉辦,進一步加強職工體育文化建設,滿足廣大職工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經研究,決定舉辦“全民迎亞運·職工展風采”紹興市首屆職工運動會。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本次運動會以“全民迎亞運·職工展風采”為主題,秉持“體育讓生活更美好”的理念,以增強團隊意識、社會各方協同、職工自主參與的方式,組織開展職工體育健身活動,提升廣大職工的凝聚力、向心力,著力增強職工的參與感、獲得感與榮譽感,激發全市職工建設高水平網絡大城市、打造新時代共同富裕地的精氣神,以團結互助、昂揚向上、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迎接第19屆亞運會的勝利舉辦。
二、主辦單位
紹興市總工會
三、承辦、協辦單位
紹興市工人文化宮,市產業工會,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總工會,國網紹興供電公司工會和紹興移動工會。
四、比賽時間和項目設置
本次運動會在4-8月舉辦,共設11個競技項目,開幕式結合千人健步走活動、閉幕式結合啦啦操大賽,具體項目如下:
1.開幕式暨千人健步走活動(4月下旬·越城),紹興市工人文化宮承辦,越城區總工會協辦;
2.職工羽毛球比賽(5月上旬·越城),越城區總工會承辦;
3.職工乒乓球比賽(5月下旬·柯橋),柯橋區總工會承辦;
4.職工游泳比賽(6月上旬·越城),紹興市財貿工會承辦;
5.職工籃球比賽(6月下旬·越城),國網紹興供電公司工會承辦;
6.職工氣排球比賽(7月上旬·越城),紹興市教育工會承辦;
7.職工圍棋比賽(7月中下旬·越城),紹興市工人文化宮承辦;
8.職工中國象棋比賽(7月中下旬·越城),紹興市工人文化宮承辦;
9.職工國際象棋比賽(7月中下旬·越城),紹興市工人文化宮承辦;
10.職工電子競技大賽(8月上旬·上虞),上虞區總工會承辦,紹興移動工會協辦;
11.閉幕式暨職工啦啦操大賽(8月下旬·越城),紹興市工人文化宮承辦。
五、運動員資格
(一)參賽運動員必須是紹興市在職職工(戶籍不限),具體要求按各賽事單項規程執行。
(二)參賽運動員資格由賽事組委會審核把關,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參賽資格。
(三)在校學生、軍人、退役時間不滿五年的專業運動員,不得參加比賽。
(四)對參賽運動員資格如有異議,可向賽事組委會提出申訴。所有申訴必須由代表隊在開賽前,提前10天經由各代表隊領隊簽字以書面形式向賽事組委會提出,列出被舉報者的姓名、工作單位、住址等有效證明及違規的證據。
六、參加辦法
(一)各區、縣(市)總工會,市產業工會(工會聯合會),市直部門(系統)工委(工會),省直協管單位工會以一個地區(單位或系統)名義組織代表隊參賽。
(二)參賽運動員在報名時,按各賽事規程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工作證(用工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在冊人員證明或用工合同等其他相關勞動證明)。
(三)當運動員同時具備區、縣(市)代表資格和市產業工會、市直部門(系統)工委(工會)、省直協管工會代表資格時,后者有代表資格優先權,但只能代表一個代表隊參賽。
七、競賽辦法
(一)執行國家體育總局最新審定的各單項競賽規則和本屆運動會認定的有關特定規則。
(二)各項目的比賽辦法按單項競賽規程執行(單項競賽規程由承辦單位另行發布)。單項競賽規程與本競賽規程總則規定不一致時,以本競賽規程總則為準。
八、錄取名次
各項目錄取名次辦法按單項競賽規程執行。
九、仲裁委員會和裁判員
(一)設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的人員組成和職責范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二)各比賽項目主要裁判員由賽事組委會指派。
十、有關要求
(一)按各賽事報名要求,在規定時間提交相關信息、資料, 由承辦單位負責審核。各參賽隊員按賽事要求,提前到賽區報到,報到時交驗第二代身份證、《安全紀律責任書》、人身意外保險單,無上述證明者不得參賽。
(二)各代表隊的人員保險、健康體檢、比賽用服、交通、住宿由參賽單位自理。
(三)參賽運動員的比賽服裝,按各賽事要求執行。
(四)比賽規程的解釋權屬賽事組委會。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紹興市總工會
2023年2月20日